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公开招聘校医岗位笔试成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6作者:来源: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浏览次数:10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校医公告》(2023107日)规定的程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校医岗位笔试已于20231021日结束,现已进入到资格复审和面试阶段,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

序号

报考职位

准考证号

成绩

1

校医

31021010101

70

2

校医

31021010102

74.5

3

校医

31021010103

62.5

4

校医

31021010104

75

5

校医

31021010105

76

6

校医

31021010106

72

7

校医

31021010107

缺考

8

校医

31021010108

77.5

9

校医

31021010109

71

10

校医

31021010110

76.5

11

校医

31021010111

70

12

校医

31021010112

缺考

 

笔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的原则,本次招考的相关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按姓氏拼音排序)

校医岗位(3人):马琳琳、藏赫然、周萍萍。

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1、原件:报名表(有照片,申请人签名请手签)、个人简历;

2、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若为研究生学历,同时提供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证明)。

3、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必须):职称证书、荣誉证书(不超过3张具有代表性的)等相关证件。

三、时间安排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41,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初定:20241,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手机短信和邮件。

(三)考试确认

上述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20231229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邮件至邮箱hr@nbpt.edu.cn,邮件主题“姓名+校医+参加资格复审/不参加资格复审”

不参加资格复审者,下载通知中的《放弃考试说明》(附件),按要求填写后打印,“考生签名”处手写签名,扫描或拍照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个别未按时发送邮件者,人事处会在29日下午电话联系确认,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若邮件未发送且人事处无法联系者,将视为考生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资格。

请考生诚信参加考试,慎重对待邮件回复。邮件回复中明确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准时参加资格复审。若因上述考生资格复审当天未到导致出现递补情况使得整场考试延期,影响我校人事招聘工作的,该考生将被列入我校《人事招聘不诚信考生名单》。

(四)发布面试递补通知

若因线上资格初审存疑且经人事处沟通确认后确为资格审核不通过者,或者放弃资格复审者,而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将于202413日左右发布面试递补人员的公告。递补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人事处会电话联系相关事宜。

四、其他注意事项

学校不提供停车位,请步行入校。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按工作人员要求扫码,凭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574-86891361,姜老师;

                                        

附件:考生放弃考试声明.pdf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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