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宁波市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6作者:来源: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2020-2021年度宁波市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宁职院〔2020〕55号),现将2020-2021年度宁波市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成果

(一)成果形式。通过系统梳理中东欧目标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形成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同时在CSSCI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二)成果内容。开放课题结题验收时所提交的成果与课题申报时的研究内容一致,且须在立项文件正式发布之后取得的。同一项研究成果内容不能重复用于已获我校资助的不同课题的结题、验收、评审、鉴定。

(三)单位署名。开放课题成果可以以其所在单位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宁波“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共同署名,其中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宁波“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作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不少于1项;研究报告的汇编出版权归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宁波“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所有。

(四)人员署名。第一完成人须为项目组成员(其中负责人至少为完成人之一),主要研究成果须以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唯一成果须以课题主持人为第一署名人,论文发表须以主持人为第一署名人。

(五)课题标注。公开发表、出版、内部报送的课题研究成果须第一标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宁波“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20-2021年度开放课题《课题名称》(编号:XXXXXX)”,否则不能认定为开放课题研究成果。

二、课题结题

负责人需提交《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市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结题申请表》(附件2)及成果的扫描件。其中,以中文期刊论文为成果的,每篇论文需提供一份PDF文档,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封底。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科研处李陆洋,0574-86891983/13567902710

协同创新中心江春华,0574-86894657/18905599127

邮箱:nzyky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开放课题结题:主持人姓名”。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附件: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1年度宁波市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立项名单.docx

附件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市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结题申请表.doc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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